新闻活动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作者中伦文德
2021年9月17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完成第二批第三支子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贰号)签约工作。该支子基金注册地为江苏南京,管理机构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规模40亿元,主要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2020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工信部与财政部的牵头推动下,中央财政与上海国盛、中国烟草等社会出资人共同发起成立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母基金),注册资本为357.5亿元。通过投资设立子基金等方式(同时保留部分可投资金用于跟随子基金直接投资相关优质项目),使基金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重点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中长期股权融资问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增量、新动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子基金管理人毅达资本由知名创投机构——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内部混合所有制改革组建,在行业研究能力、资产管理规模、投资专业化程度等方面稳居行业前列,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创业投资机构之一。截至2021年7月,毅达资本管理团队累计管理资本规模1155亿元,累计投资支持了1071家创业企业,助推其中216家企业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长期担任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公司设立与运营。已针对第一批、第二批子基金遴选工作多次组织开展反向尽职调查,并协助公司完成相关协议的谈判、修订等多项具体实务工作。在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李铮律师带领的专业团队的积极高效服务下,成功助力此次子基金设立签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