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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1】地处南亚,南濒阿拉伯海,东、北、西三面分别与印度、中国和阿富汗接壤,是联系南亚、中亚、西亚(中东)的交通枢纽和贸易、能源走廊。巴国内市场可辐射到中东、中亚、南亚等地区,贸易空间十分广阔。巴基斯坦是我国唯一的“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也是“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国家,中巴经济走廊更是“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工程;因其与我国长期保持着密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往来,我国亲切地称之为“巴铁”。
巴基斯坦原为英属印度的一部分。1947年6月,英国公布“蒙巴顿方案”,实行印巴分治;同年8月14日,巴基斯坦宣告独立。1956年3月23日,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成立,为英联邦成员国。巴基斯坦宪法规定乌尔都语为国语,英语为官方语言。巴基斯坦奉行独立和不结盟外交政策,注重发展同伊斯兰国家和中国的关系。巴国致力于维护南亚地区和平与稳定,在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的同时,亦重视发展同西方国家的关系。巴基斯坦是联合国成员国,同时加入多个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是伊斯兰合作组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和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
纺织服装行业是巴基斯坦的支柱产业,全国有1328家纺织企业,提供了约47%的劳动力就业岗位。因为欧盟给予巴基斯坦超普惠制待遇,其国内600多种纺织品可以免税进入27个欧盟成员国市场,并且还有大量的纺织配额可以使用。在原料方面,巴基斯坦是世界第四大棉花生产国,并且为了促进国内40S—120S的高支纱生产,国家允许自由进口优质棉花。除纺织服装行业以外,巴基斯坦的重点行业还包括皮革业、水泥业、制糖业、化肥业、拆船业等。
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安瓦尔·哈克·卡卡尔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访问期间,双方签署20项合作协议,涵盖共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矿产开发、产业合作、绿色低碳发展、健康、航天合作、数字经济合作、发展合作、巴农产品输华等领域。双方同意在中巴信息技术产业联合工作组框架下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提高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高新技术合作和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文将梳理巴基斯坦投资相关法律制度及政策,供有意赴巴基斯坦投资的中国企业参考,以便快速了解并熟悉巴基斯坦国情特点、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
巴基斯坦监管体系中纳入的大多数国际规范和标准,包括商业事项,都受到英国法律的影响。而关于家庭或个人事务的法律则受到伊斯兰教法的影响。
最高法院是巴基斯坦的最高级别法院,对省级法院、联邦政府的上诉案件以及涉及各省之间或省与联邦政府之间争端的案件拥有管辖权。巴国最高法院、联邦伊斯兰教法院和五个高等法院,包括拉合尔高等法院、信德省高等法院、俾路支省高等法院、伊斯兰堡高等法院和白沙瓦高等法院(简称“巴国上级法院”)的裁决具有全国适用的效力。巴国下级法院由民事和刑事地区法院以及各种专门法院组成,包括专门审理银行、知识产权、海关、税务、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和腐败案件的法院。
从理论上讲,巴基斯坦的司法系统独立于行政系统运作。公司和个人可以对有关规定和行政行为上诉/复议。专门法庭和作出省级裁决的司法机构是此类上诉案件的主要受理机关。对法庭或裁决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不服该上诉裁决的,可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1872年的《巴基斯坦合同法》是规范巴基斯坦合同的主要法律。在某些情况下,英国法律下的决定也会被巴基斯坦法院在裁决中引用。
在巴基斯坦,由于法院负担过重,大量案件容易积压,导致诉讼程序受到严重拖延。同时,诉讼程序较繁琐,有时费用还相当昂贵。尽管如此,诉诸法院仍然是巴国纠纷当事人争议解决方式的首选,这可能是因为法院可随时在适当情况下给予临时救济措施。在许多商业纠纷中,给予临时救济可以保证短期内的高效,并在某种程度上缓解最终解决的拖延。
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总体上巴基斯坦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比较健全,相较于非洲和中东的其他发展中国家,这些制度明显更为完备。而且,随着国内和国际仲裁在解决商业纠纷中的普及,仲裁协议和裁决在巴基斯坦法院具有强制执行力,这无疑为投资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 贸易、外汇及金融概况
(1)经贸领域
巴基斯坦是1947年成立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和1995年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创始成员之一;是南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之一。除中国以外,巴基斯坦还与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签有自由贸易协定;与毛里求斯和印尼签有优惠贸易协定;与阿富汗签有转口贸易协定;与乌兹别克斯坦签有双边过境贸易协定等。
近年来,巴基斯坦主要的货物贸易伙伴为中国、美国、阿联酋、印尼等国家。巴基斯坦主要出口商品包括纺织品、棉花、谷物、皮革、矿产品等;主要进口商品包括矿物燃料及矿物油、天然气、棕榈油、有机化学品、通信产品、钢铁制品、电机电气设备、车辆及零附件、塑料制品等。截至2021年底,巴基斯坦吸收外国直接投资(FDI)存量329.31亿美元。
2019年12月1日,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生效,并于2020年1月正式实施,中方对巴方重点关注的棉纱、皮革、服装、水产品、坚果等出口优势产品实施关税减免;巴方则对中方重点关注的机电、家具、纺织、磷肥、玻璃制品、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等出口优势产品实施关税减免。
(2)外汇领域
巴基斯坦货币为卢比,当地市场上卢比可同美元、欧元、英镑、日元、人民币等直接兑换和结算。外国企业和公司在巴基斯坦的分公司、外国人均可在巴基斯坦开立外币账户。以上账户不得保留外汇,除获得央行保留外汇的许可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兑换成卢比。对于特殊外币账户,银行可以为私人电力公司开立特殊外币账户,如存款准备金外币账户、保险外币账户、离岸外币账户等,前提是私人电力公司已经与PPIB签订了IA协议,则这些账户可以保留外汇。外国石油/矿产勘探公司和外国承包商及其外国分包商可以开立外币账户,保留外币。但条件是他们在巴基斯坦的所有支出,包括外国人/非居民的工资,必须用卢比支付。该类公司根据其合同收到的资金和对外支付必须通过外币账户。
根据巴央行规定,原则上外汇汇入均无限制,在公司说明资金汇入目的后,即可入账。巴基斯坦允许外国投资者将全部资本、资本所得、红利和利润汇出,红利和利润汇出通常征收10%的代扣税。
(3)金融领域
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是巴基斯坦唯一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产品涵盖股票、债券及衍生品。2016年12月,中金所、上交所、深交所等联合发布公告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巴基斯坦哈比银行组成的联合体成功竞得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40%的股权。截至2021年底,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共有531家上市公司,市值7.68万亿卢比,约合435亿美元,2021年日均交易额超过180亿卢比。巴基斯坦证券市场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股票、信托、共同基金、公司债券、政府证券等。在巴基斯坦,网上交易已经开通,投资者可以在网上买卖股票。巴基斯坦证券市场对外资完全开放,外国投资者享有和本国投资者同等权利,且资本可以自由汇出。外资公司在巴基斯坦参与证券交易应开设可兑换巴基斯坦卢比的特别账户(SCRA),并通过有资质的交易商进行买卖操作,法律规定SCRA账户资金应来自境外。
2. 贸易主管部门及法规体系
(1)巴基斯坦外贸政策制定和管理部门:
(2)贸易法规及相关规定
巴基斯坦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公司法》《贸易组织法》《贸易垄断与限制法》《海关法》《反倾销法》《反囤积法》等。
巴基斯坦政府将出口产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限价类和一般类。其中部分禁止类商品出口需要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限制类商品的出口需符合政府规定的相关要求。由于走私活动猖獗,巴基斯坦对向阿富汗出口管理相当严格,专门出台法规予以规范。进口产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一般类。其中,禁止类商品包括违反伊斯兰教义的相关商品等十几大类;限制类商品的进口需要符合政府规定的相关要求。
巴基斯坦海关隶属于巴联邦税收委员会(FBR)。根据《海关法》《进出口法》和《海关细则》等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管理。商品关税税率每年均有调整,出于保护国内产业需求,巴基斯坦政府可以对进口货物征收反倾销税和调节关税。
巴基斯坦粮食安全与研究部下属植物保护司负责植物检疫工作。对大米、小麦、面粉、谷物、水果、蔬菜、植物种子、棉花等商品实施进出口法定检疫,并颁发相关检疫证书。
此外,巴央行(SBP)宣布从3月31日起取消商品进口的预付款限制,涉及水泥和钢铁原材料、汽车零部件、糖果、巧克力、矿泉水、卷烟纸、电气和电子产品以及部分机械和零件等826种商品。进口商从国外进口上述商品不再要求预存100%现金保证金【3】。
3. 投资主管部门及规定
巴基斯坦主管外商投资的政府部门为巴联邦投资委员会(Board of Investment),其主要职责包括为本地和外国投资者提供投资便利,改善巴基斯坦投资环境。具体职责有协助已经或打算在巴基斯坦投资的公司和个体投资者的投资项目顺利落地;为意向投资者提供投资信息以及为其寻找合资公司提供便利等。其他涉及外商投资管理的政府部门还包括巴商务部、巴证券交易委员会等。
根据巴基斯坦《1976年外国私人投资(促进与保护)法案》《1992年经济改革促进和保护法案》以及巴基斯坦投资优惠政策规定,除限制投资领域外,巴基斯坦所有经济领域向外资开放,外资同本国投资者享有同等待遇,允许外资拥有100%的股权,没有最低投资金额方面的限制。巴基斯坦投资政策规定限制投资的5个领域是:武器、高强炸药、放射性物质、证券、铸币、酒类生产(工业酒精除外)。此外,由于巴基斯坦是伊斯兰国家,外国企业不得在当地从事夜总会、歌舞厅、电影院、按摩、洗浴等娱乐休闲业。
4. 风险提示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巴基斯坦部分领域办事效率较低,如开办企业需16.5天,南亚地区平均为14.5天;新仓库获得电力需113天,南亚地区平均为86天;企业每年需花费283小时用于办理纳税。此外,巴基斯坦穆斯林在每周五中午集体祷告期间,政府机构和办公场所停止办公或基本不能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因此,投资者在办理各类事项时,尽量事先了解清楚办事程序,备足所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
⚫巴基斯坦对外国投资者投资的方式有何规定?
外商可以采取绿地投资或者并购等方式在巴基斯坦投资,有关公司注册管理及上市等工作均由巴基斯坦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P)负责。在巴基斯坦,外国投资者可设立的实体形式包括: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单一成员公司(Single Member Company)、有限(担保)责任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无限责任公司(Unlimited Company)、代表处和分公司。
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下设的合并与收购局,负责审查企业股份或资产兼并。合并与收购局设有促进并购办公室(AMFO),以顾问身份为潜在的企业并购活动提供指导,但提供的意见不具约束力。此外,巴基斯坦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巴基斯坦国家银行也承担一部分监管职责。
外资并购的主要程序和手续包括(1)潜在买家和卖家间签署备忘录;(2)获得巴基斯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P)及相关机构的批准;(3)融资、法律、商业上的程序:如获得巴基斯坦投资委员会、高等法院、私有化委员会等批准;(4)评估价值和商谈价格;(5)签署销售和购买协议。
⚫巴基斯坦对外国投资者有何优惠规定?
1. 优惠政策
外商在巴基斯坦投资享受设备进口关税、初期折旧提存、版权技术服务费等方面优惠政策。为顺应经济全球化浪潮,改善巴基斯坦投资环境,巴政府出台了2013年版投资政策,旨在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少政府审批手续,推动特殊经济区建设,与产业、金融、贸易政策形成合力,提高本国竞争力。
2. 经济特区法规
2012年,巴基斯坦政府颁布《2012年特殊经济区法》,规定政府、私人部门、公私合营体均可建立特殊经济区。主要优惠政策包括:
(1)特殊经济区开发商和特区企业享10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2)对于为建立特区及特区企业使用的机械设备一次性减免关税;
(3)特殊经济区面积最小50英亩,无最大面积限制;
(4)提供便利的基础设施;
(5)特殊经济区的优惠政策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被撤销,等等。
在全国投资优惠政策基础上,巴基斯坦各省区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投资优惠政策。以旁遮普省和信德省为例:
旁遮普省投资和贸易委员会(www.pbit.gop.pk)为旁遮普省的投资管理机构。对于在旁遮普省投资的企业,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允许外资100%持有股权;预约税务指示制度,即纳税人详细陈述所有交易事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给出特定的税务意见;对无法在本省生产或购得的零部件征收5%关税;机械进口零销售税;工厂、机械和设备成本 50% 的首次折旧率;用于出口加工的原材料零税率。
信德省投资委员会(www.sbi.gos.pk)为信德省的投资管理机构。对于在信德省投资的企业,主要优惠政策包括:设立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为入驻企业提供相应优惠政策;提供各种融资方式,如信贷计划、个体经营融资计划等,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2019年,巴基斯坦政府颁布了关于瓜达尔自由区免税优惠政策的总统令,对于自由区开发运营公司和入驻企业,给予关税、所得税和增值税23年的免税期。主要优惠措施包括:(1)园区内投资企业享有99年土地租赁权,23年免征销售税和所得税;(2)自由区从事出口相关行业企业享受23年免征关税、销售税和所得税。
此外,巴基斯坦政府鼓励外国企业到出口加工区投资设厂,各工业区政策比较灵活,没有统一的优惠政策。主要的优惠政策包括:
(1)30年内可以优惠价格开发土地;
(2)进口机械、设备和材料免税;
(3)不受国家进口条例限制;
(4)不受外汇管制条例限制;
(5)资本和利润顺利汇回;
(6)对园区使用的电煤气不征收销售税;
在某些条件下允许免税车辆:
(7)可在国内市场上销售不超过20%的产品;
(8)在一定条件下,可拥有免税汽车。
巴基斯坦政府鼓励在出口加工区开办利用当地原材料和劳动力资源,并以出口为目的的企业,包括如下行业:电子工业、信息技术、成衣和针织品、工程机械、制药、海产品加工、皮革制品、水果和农产品加工、地毯、家具和木制品、手工艺品、珠宝、成套设备和机械、体育用品、填充玩具、医疗器械等行业。
⚫巴基斯坦有哪些主要的税赋?
1. 企业所得税
课税范围包括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资本利得、工资所得及其他来源所得。2014财年之前税率为35%,之后每财年递减1个百分点,2018财年之后固定为30%。对居民实体和在巴有常设机构(PE)的非居民实体,一般征收方式基于净应纳税所得,应对PE成本费用及境外总部分摊费用进行抵扣。非居民企业对来自建筑、安装和类似规定项目的所得可选择最终纳税机制,即按总收入的固定比例缴纳税款,不再做其他扣除。
2. 销售税
巴基斯坦联邦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取消增值税,改征销售税。自2008年7月起,销售税税率为16%—21%。进口商品和巴基斯坦本国生产的商品均需缴纳销售税,部分商品免征销售税,主要是计算机软件、药品、未加工农产品等。其中,绝大部分商品销售税率为16%,称为普通销售税(GST)。
3. 联邦消费税
进口商品和巴基斯坦本国生产的商品及保险、广告、邮件快递、会计等服务均需缴纳消费税,税率为5%—100%。其中,通信服务税率为20%,银行、保险服务税率为10%。部分商品和服务免征联邦消费税。
4. 关税
大部分商品关税税率为5%—35%,可登录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网站。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双方将对各自税目总数75%的产品实施零关税,对各自税目数比例5%的其他产品实施20%的部分降税。
5. 数字税
2019年,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决定对巴数字商品征收30%的数字税,该规定适用于巴基斯坦本土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
6. 风险提示
常见纳税申报风险主要有:(1)税务局错误解释和误用税法;(2)对交易和调整事项的错误处理;(3)税收征管机制不健全;(4)纳税申报时间紧;(5)退税有难度;(6)省级销售税率适用风险。
为防范因法律制度变化而产生的税收法律风险,中国企业在向巴基斯坦投资时,应当充分了解巴基斯坦的税制及相关税收协定与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中巴两国在投资和税收法律法规方面的差异,以应对可能面临的双重征税风险。
同时,中国企业在巴基斯坦投资应树立税务合规意识,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在此过程中,中国企业应当在必要时寻求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建立符合自身投资或经营特点的税务架构。
投资者在投资活动中一旦产生税收争议,应首先查询当地的税收法律法规,求助于巴基斯坦国内相应的税收争议解决程序及救济渠道。此外,由于中国与巴基斯坦签订有双边税收协定,因此,当发生税收争议时,投资者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依双边税收协定进行协商解决。
⚫外国企业在巴基斯坦是否可以获得土地/林地?
1. 土地相关法律的主要内容
巴基斯坦的土地制度主要有三种:私有地主所有制、游特瓦里(Ryotwari)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其中,以私人地主所有制为主,地主拥有大量土地,再把土地分块租赁;后两种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其中游特瓦里所有制是由于信德省原来人少地多,国家号召农民前去开垦种植,土地对开垦的农民来说接近于拥有,可以继承和转让。
1947年巴基斯坦独立后,政府先后于1959年颁布《土地改革法案》,1972年颁布《土地租赁改革修正案》,并于1977年再推出《土地改革条款》,三次都是改良性土改。20世纪八九十年代,穆沙拉夫政府强化《土地租赁改革修正案(1972)》的实施。
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巴基斯坦对外国投资者获取商业性、经营性用地方面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由于外国投资者在当地设立的子公司被视为巴基斯坦本地企业,因此通过设立子公司的方式获取土地无需经过内政部审批。
根据巴基斯坦法律,巴基斯坦没有完全私有土地的概念,所有土地的绝对所有权均属于政府,私人的土地财产权只是租赁权,土地租期最长为99年。根据《财产转让法》第14条禁止永久保留规则,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续期,但如果可以证明永久转让符合公众和多数人利益的除外。
⚫巴基斯坦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有何规定?
1. 许可制度
巴基斯坦承包工程市场管理相对宽松,外国承包工程企业进入巴基斯坦市场只需在巴基斯坦工程理事会(PEC)注册即可,原则上允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
2. 禁止领域
除非获政府特殊批准,外国承包商在巴基斯坦不可承揽涉及武器、高强炸药、放射性物质、证券印制和造币、酒类生产(工业酒精除外)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3. 招标方式
在大型项目建设和管理上,巴基斯坦政府和相关部门多聘请欧美发达国家的公司作为项目咨询,使用和借鉴西方国家的技术标准与项目管理机制,运作比较规范。按巴基斯坦法律规定,大型项目应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以EPC、PMC和带资承包方式实施的项目比例逐年提高。此外,政府积极鼓励投资者通过BOT、BOOT和PPP(公私合营)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4. 风险提示
中资企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巴基斯坦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我国相关部门关于对外工程承包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合规制度、体系和流程,做到合规经营。在投(议)标前与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领)馆经商处联系,听取意见,中标后及时向经商处备案。
中资企业在参与巴基斯坦工程项目的投(议)标过程中,应认真分析业主提供的资料,并充分考虑政局、安全、税收政策变动、通胀、当地劳工价格及人民币升值等因素,预留出不可预见费用,切勿听信代理片面之词盲目低价竞标,不建议对融资等问题做出难以实现的承诺。
⚫巴基斯坦对劳动者权益保护领域有何主要规定?
巴基斯坦劳动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印巴分治时期从印度继承过来的立法体系。自巴基斯坦独立以来,政府推行了多项劳工政策。例如,工商业雇主应与雇员签署雇用合同,合同应对雇用性质、雇用期限、职位、工资福利做出规定。对家政、短期雇佣等无合约的,如发生纠纷,由法院根据事实确定其雇佣关系。此外,10人以上企业雇员参加社保计划,雇主需缴纳参保职工工资7%。
巴基斯坦政府对外籍劳工进入该国工作无限制性要求,仅规定外国技术和管理人员如赴巴基斯坦工作,需获得在巴基斯坦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提出邀请后,向巴基斯坦投资委员会(BOI)提出申请并经推荐后通过巴基斯坦外交机构申办工作签证,签证期限为2年。
巴基斯坦与中国签有互免签证协议,持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人员可免签入境,但在入境后3个月内需向巴基斯坦内政部下属移民与护照局申办居、停留签证;拟进入巴基斯坦管制地区(如巴控克什米尔等)工作的人员需向内政部申请许可证。此外,还应尽快在常驻所在地警察局办理外国人登记手续。
1. ICSID公约和纽约公约
巴基斯坦是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的成员。巴基斯坦于2011年根据其《承认和执行(仲裁协议和外国仲裁裁决)法》批准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
2.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
巴基斯坦与32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条约。双边投资条约包括对投资争端进行有约束力的国际仲裁。境外投资者在与巴基斯坦政府签订的合同中一般会列入要求对投资争端进行有约束力的国际仲裁的条款,避免由巴基斯坦国内法院执行商业合同。巴基斯坦地方法院不承认和执行针对政府的外国仲裁裁决。任何涉及国内执行部分的裁决都需要当地法院作出另外的肯定性裁决。
3. 国际商事仲裁和外国法院
仲裁和特别法庭作为解决私人当事方之间争端的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确实存在。巴基斯坦1940年的《仲裁法》为商业纠纷的仲裁提供了指导,但案件通常需要数年才能解决。为了减轻这种风险,大多数外国投资者在合同中加入了国际仲裁条款。
4. 争议解决的方式
巴基斯坦大部分人口居住在农村地区。在一些这样的地区,争端各方选择由村长老理事会裁决争端。这种非正式的争端解决制度已被巴基斯坦的一些法院宣布为非法。然而,将争端提交给这些长老的做法仍在继续,原因是这一进程比法院快得多,而且也是社会习俗使然。调解作为解决争端的一种手段,在巴基斯坦是一个新概念,尚未得到普及。
对于跨境或商业协议,仲裁通常用于解决争议,国际仲裁越来越多地被用于解决巴基斯坦各方之间的争议。然而,法院诉讼仍然是该国解决争端的主要方法。针对外国仲裁裁决,巴基斯坦于2005年批准了《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2005年通过一项法令将《纽约公约》的规定纳入国内法。巴基斯坦管辖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的现行法律是《2011年承认和执行(仲裁协议和外国仲裁裁决)法》,该法允许外国“法令”和仲裁裁决在巴基斯坦执行。
巴基斯坦执行与其签署了相互承认判决和法令的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的法令。1908年《民事诉讼法》规定,要执行外国法令,必须向巴基斯坦地区法院提交联合王国或任何“互惠领土”的任何上级法院的此类法令的核证副本,此类法令可在巴基斯坦执行,如同该地区法院通过的一样。斐济、新加坡、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北领地已被宣布为“互惠领土”,以便执行法令。
注释:
【1】以下简称“巴基斯坦”、“巴国”或“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新闻声明(全文)
【3】巴基斯坦央行取消商品进口预付款限制
参考文章:
1. 巴基斯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2022年版)
2. 中国居民赴巴基斯坦投资税收指南(2023)
3. 2022 Investment Climate Statements: Pakistan
4. Pakistan: The Legal Landsca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