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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特迪瓦位于西非几内亚湾沿岸,因历史上曾是非洲最大的象牙贸易集散地,故得名“象牙海岸”(即“科特迪瓦”法文含义)。西与利比里亚和几内亚交界,北与马里和布基纳法索为邻,东与加纳相连,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拥有人口2938万左右,2022年科特迪瓦GDP达到了700亿美金。科特迪瓦是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不结盟运动、伊斯兰合作组织、法语国家组织、非洲联盟、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济货币联盟、马诺河联盟等组织成员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科特迪瓦政治首都为亚穆苏克罗,经济首都为阿比让。
中国与科特迪瓦于1983年3月2日正式建交,中科友好关系稳定健康发展,政治互信度比较高。2022年,中国与科特迪瓦双边贸易额达44.6亿美元。中国已成为科特迪瓦第一大贸易伙伴。
在务实合作领域,我国对科特迪瓦政府援助、优惠贷款、商业贷款、直接投资齐头并进,中资企业在科特迪瓦工程承包市场大展身手,表现活跃:承建了全国最大规模的水电站—苏布雷电站,参与了西非最大港口阿比让港的改造工程,建成了全国最大的6万人座体育场,在实施的有最大规模的国家电网改造工程、全国十多个城市的供水工程以及经济首都阿比让的地标性建筑—科科迪桥和阿比让四桥项目。科特迪瓦日益增长的发展刚需与中方强大的基建能力相契合,吸引了大批有实力的中资企业来科发展和深耕,甚至将区域总部设在阿比让。
随着近年赴科特迪瓦寻求投资合作的中国企业不断增多,涉及领域日益广泛,大型投资项目不断涌现,本文将梳理科特迪瓦相关法律制度,供有意赴科特迪瓦投资的中国企业参考
科特迪瓦实行共和国总统制,政府由立法机构、以总统为首的行政机构和以最高法院为首的独立司法机构组成。受法国殖民主义的影响,科特迪瓦法律制度以法国民法典传统为基础,法律和司法体系较为健全。此外,宪法法院等一些机构也以法国模式为基础。非洲传统和伊斯兰法也对法律制度产生一定影响。科特迪瓦共修订过三部宪法,现行宪法为第三部宪法,于2016年11月8日全民公决通过。
科特迪瓦法律体系较为健全,中国企业较为关注的常见法律如下:
♦《投资法》,规定了科特迪瓦对外国企业投资没有行业限制,并且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实行投资申报税务减免制度和投资许可税务减免制度两个体系。
♦《环境法》,规定了国家所有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必须明确环保措施,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严禁进口、贩卖、储存有毒或有核辐射的垃圾或工业原料,严禁向河流、泻湖、海洋中倾倒有毒物质、工业废料、医疗垃圾等污染物,由国家环境署裁定企业是否制造空气污染。
♦《土地法》,规定了外国企业和外国人不能获得土地所有权。
♦《劳动法》,规定了4种雇佣合同形式:固定期限合同、不固定期限合同、按照个人绩效实行的合同以及按照工作周期和工作量实行的合同。强调“稳定就业”和“工会自由”,并在2015年2月新增了有关“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条款,并综合考虑了保障毕业生实习权利的有关问题。
1. 贸易、外汇及金融概况
科特迪瓦是西非经济货币联盟中的最大经济体,是西共体第三大经济体。阿比让港是西部非洲第一大港和西非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
从投资环境吸引力角度看,科特迪瓦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基础好、底子厚、投资合作领域广阔;(2)矿产、森林、农业经济作物等资源丰富;(3)政府政策鼓励外来投资,投资合作形式多样化,并提供部分优惠政策;(4)法律法规比较健全;(5)区位优势明显,辐射西非内陆国家;(6)交通、通讯设施有一定的基础,水、电供应充足。
科特迪瓦与欧盟签订了《经济伙伴关系协定》。2019年7月7日,在第十二届非盟特别峰会上正式宣布成立非洲自贸区,同步制订了《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定》,旨在建立消除关税壁垒的非洲大陆经济区,减少贸易阻碍,加快一体化进程。协议生效后,形成覆盖12亿消费者的单一市场。
科特迪瓦主要贸易伙伴为中国、法国、荷兰、尼日利亚、美国、越南、比利时、德国、瑞士和印度等国。在科矿产资源领域投资经营的中资企业主要为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其与科特迪瓦国家矿业发展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滨海矿业公司,开发位于大拉乌洛祖阿的锰矿资源。此外,中资企业在科投资的主要项目还有信誉水泥厂、中化集团控股的橡胶种植园和加工企业等。
科特迪瓦当地货币为西非法郎(FCFA),不可自由兑换。近日 ,美元兑西非法郎固定汇率为1:599.75;欧元兑西非法郎为固定汇率为1:655.96。人民币不可与西非法郎(FCFA)自由结算。
科特迪瓦实行外汇管制,外资企业在科特迪瓦境内不允许开设外汇账户;外汇汇出时需出具有关贸易单据,经科特迪瓦经济和财政部审核方可汇出。汇出外汇时需缴纳约5%的手续费,但不需交税。外国人携带现金入境没有限制,但超过100万西非法郎等值外币需要申报;外国人出境前往非西非经货联盟国家时禁止携带西非法郎,最多可以携带50万西非法郎等值外币,超过这一限值则需将现金转换为旅行支票等其他支付形式带出或出示入境科特迪瓦时的外币现金申报单据。出入境携带超量外币且未申报者,一旦被查出则有可能被海关没收。
外国企业可以在当地银行获得融资,但融资条件较严,需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项目情况和抵押情况等。
科特迪瓦主要商业银行有英国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美国花旗银行(CITY BANK)、科特迪瓦国际工商银行(BICICI,由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融资)、法国兴业银行科特迪瓦分行(SGBCI)、科特迪瓦银行公司(SIB)、维尔西斯银行(VERSUS BANK)以及非洲经济银行(ECOBANK)等。此外,科特迪瓦有自己的政策性银行——科特迪瓦国家投资银行(BNI),主要为本国项目提供融资。
2. 贸易主管部门及法规体系
科特迪瓦的贸易主管部门是贸易和工业部,其在贸易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起草对外贸易法律文件;起草、执行有关保护本国产品的政策,特别是对农产品的保护政策;制定外贸制度和法规;管理受管制产品的进出口;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促进本国产品营销;参与国际贸易谈判;根据国际条约修订调整外贸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西非经济共同体国家统一的贸易法规等;落实针对市场、综合商店和超市等商业机构的规章制度;实施法规改善城乡商品分配和供应渠道;参与商品和服务的分销和定价机制,对价格竞争实施监管;推动诚信交易,打击欺诈和造假行为,保护消费者等。
科特迪瓦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商品交易管理条例》、《进出口管理条例》、《贸易准许法》、《价格管理条例》、《竞争管理条例》、《国际仲裁法》、《税法》与《国家出口禁令》等。
科特迪瓦实行自由贸易制度,除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卫生的武器、弹药、有毒产品与物资如毒垃圾等禁止进口,原木禁止出口之外,其余商品均可自由进出口。
科特迪瓦1988年修订的《海关法》是科特迪瓦海关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科特迪瓦海关进口税率分为4大类,分别是:(1)科特迪瓦急需的书籍等文化产品、科技专利、药品等免收进口关税:只缴纳海关费用,约占货值的1%;(2)初级产品如原油等:税率为5%~10%;(3)半成品、成品油等:税率为10%~20%;(4)成品:税率在20%以上,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税率在30%以上。
3. 投资主管部门及规定
科特迪瓦主管外商投资的政府部门是私营部门投资和发展促进部。私营部门投资和发展促进部的主要职责有:通过战略制定与实施以及行政改革,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促进本国私营领域发展和外国投资增长;促进PPP立法和监管框架的完善;为工业园区、经贸园区和免税区的创建和管理做出贡献。
科特迪瓦投资促进中心(CEPICI)隶属于私营部门投资和发展促进部,其主要职责是为投资者提供关于办理有关设立、经营企业等手续方面的便利,提供投资政策和法律指导,吸引和推动国内和外国直接投资,促进科特迪瓦营商环境改善,推动私营领域投资项目的实施。
科特迪瓦2019年底新的投资法修正案规定:(1)在不与科特迪瓦共和国和其它国家签订的条约及协议相抵触的情况下,所有外国法人和自然人享有同等待遇。(2)以可兑换外汇在科特迪瓦进行投资的非常驻法人和自然人,在外汇管理方面,根据管理规定,有权把各种投资收入及投资结算收入转移至居住国。
科特迪瓦涉及并购的法律主要包括:《投资法》和《投资法施行条例》。自1995年以来,科特迪瓦的投资法经历了2012年、2018年两次修改。2019年的投资法修正案是第三次也是最近一次修改,主要针对其中的12条进行了局部修改。2019年底新修订后的投资法主要以优惠申报制度与优惠许可制度为基础与核心,依据具体的投资领域与投资区位进行综合划分。其中,处于创立阶段的企业可通过优惠许可制度直接享受优惠,但优惠许可制度的门槛较高;处于经营阶段的企业则可在综合比较与考量优惠力度、申请程序复杂程度等因素后选择通过优惠申报或优惠许可制度获取投资红利。
4. 风险提示
科特迪瓦内战已结束近10年,目前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经济首都阿比让总体治安情况较好,但仍有治安状况不佳的地区,偷盗抢劫事件仍时有发生。此外,科特迪瓦仍存在恐袭等安全风险,尤其是西部、北部与马里、布基纳法索、利比里亚等国交界地区非传统安全形势愈加严峻,武装袭击事件仍时有发生。赴科特迪瓦投资前,中国企业应密切关注当地局势发展,切实加强安保措施,注意生命财产安全。在选择合作伙伴时,需进行仔细的综合调研,尤其要调查合作方的社会背景及资信度,避免受骗。同时,中国企业还应了解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尤其是税收、劳务、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公司合法运作。
🔵 科特迪瓦对外国投资者投资的方式有何规定?
科特迪瓦对外国企业投资没有行业限制。但是投资金额在5亿西非法郎以上的,或涉及交通、商业、房地产、公共工程、银行和金融业的投资,投资者应先向科特迪瓦投资促进中心(CEPICI)递交申请材料,CEPICI批复后,由投资技术委员会裁定是否给出许可证。房地产和公共工程的投资,还必须由建设部核准。银行和金融业投资须由经济和财政部与西非央行核准,从材料递交至最后许可证颁发需45个工作日。2012年底,CEPICI成立一站式服务大厅,集中了投资咨询、政府行政、海关审核、法律公证等多个服务部门,并承诺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保证24小时之内完成投资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大大便利了投资者。
🔵 科特迪瓦对外国投资者有何优惠规定?
1. 行业鼓励政策
(1) 根据2018年新《投资法》规定。可享受鼓励政策的行业分为I、II两类:I类领域主要包括农业、农用工业、卫生与专业高等教育四大部分;此外,除商业、银行与金融业、非工业用途建筑业、自由职业属于不享受鼓励政策的行业外,不属于I类领域的投资企业则被自然归入II类领域。
(2)投资申报税务减免制度。投资者只需申报其投资活动并获得投资申报证明即满足享受减免税政策的条件。但只能在投资活动的经营阶段享受政策,政策优惠程度根据所属行业和所在地区有所区别。I类行业A、B、C三区【根据2018年关于投资法实施细则的第2018-647号令规定,科特迪瓦全国分为3个投资区域:A区为阿比让自治区,B区为大区首府、Bonoua 和Grand-Bassam,C区为除A、B两区外的科其他地区。】减免税年限分别为5年、10年、15年,对应主要减免税内容包括利润税(包含最低包干税)、营业税、雇主应为当地雇员所缴费用(不包括学徒税和继续职业培训的额外税)、物业税、支付给国内股东的股息的证券所得税。II类行业则可获得抵税信贷,抵税信贷按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投资者,A、B、C这三个区域有不同的鼓励政策,比例分别为25%、35%和50%,享受优惠的税种包括利润税(包含最低包干税)、营业税、雇主应为当地雇员所缴费用(不包括学徒税和继续职业培训的额外税)、物业税、增值税。
(3)投资许可税务减免制度。适用于创办新公司、投资新领域、扩大投资时的创立和经营两个阶段,最低投资限额为:大型企业2亿西郎(约合31万欧元,除去增值税和流动资金);中小型企业5000万西郎(约合7.6万欧元,除去增值税和流动资金);大型项目:A区1000亿西郎(约合1.5亿欧元);B区750亿西郎(约合1.1亿欧元);C区500亿西郎(约合7626万欧元)。
(4)就业属地化。若I类和II类行业大型外企中科特迪瓦籍干部和管理人员占这两类雇员总劳动力的比例达到80%,则可享受2%的抵税信贷。
(5)外包属地化。若I类和II类行业大型外企将其在科特迪瓦国内外实施的基建工程、软件工程、零件制造或其他用于生产最终产品的产品制造等业务分包给科国国企,则享受2%的抵税信贷。分包业务包括服务,并且必须至少占该企业全部外包业务的25%。
(6)向国民开放社会资本。若大型外企业务领域包含在科特迪瓦部长会议确定领域清单中,且将15%以上的股本向科特迪瓦国民开放,则可享受2%额外的税收减免。
2. 风险提示
建议中企应适当调整对优惠政策的期望值。原因在于:(1)科特迪瓦使用西非法郎,与欧元进行固定比价挂钩,欧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会有波动,在进行投资或贸易时应考虑汇率变动因素,避免损失;(2)科特迪瓦劳工法对资方比较苛刻,劳动保障组织多倾向工人利益。工人每2-3年一般就要求提高工资,增加福利,资方如不答应就罢工。招工和辞退应按当地劳动法办理。出现劳资纠纷,应与当地劳动检查部门联系咨询,协商解决,不要轻易进行诉讼程序。科特迪瓦法律程序复杂,操作时劳民伤财,结果不佳;(3)科特迪瓦近年政局不稳,安全形势欠佳,针对中国人的抢劫事件时有发生;(4)科特迪瓦对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视,各领域生态环保的标准也不一样,中企在科开展投资生产经营前,必须了解清楚涉及到的环保问题。
🔵 如何在科特迪瓦投资设立企业?
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科特迪瓦,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SARL)、股份公司(SA)、SNC(民营企业)、SCS(两合公司)、分公司及代表处等。
2. 受理机构
科特迪瓦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是科特迪瓦投资促进中心、商务部、工商会、公证行、税务局、法院、报社、社保基金等。
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依据科特迪瓦法律规定,设立公司需(1)公证;(2)注册,提供6份签字且每页草签的公司章程原件;如果是股份公司,还需提供6份公司成立大会会议纪要;由公证行提供的股份认交申明登记;国家税务总局注册及印花税管理处返回的4份注册的公司章程;(3)工商注册登记,提供科特迪瓦工商会单一窗口的5份注册登记表;1份申请单;2份已注册签字的公司章程;2份由公证行提供的公司股份认缴申明;2份签字的公司负责人名单;2份公司主要负责人无犯罪证明(如果申请人是外籍,他/她同时应提供1份出生地国家出具的无犯罪证明);1份出生证明;1份结婚证明(如已婚);1份居住证明;(4)法院备案,提供2份已注册好的公司章程(必要时还须提供2份公司成立大会的会议纪要或董事会会议纪要);(5)企业成立公告,一般刊登在《博爱晨报》;(6)公告合法化,提供3份有《博爱晨报》签字并盖章的公告;(7)提供填写有公司成立的税收声明表(8)从事进口、出口或进出口的企业办理外贸注册手续;(9)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登记;(10)人事声明(包括本国人和外国人,但外交官和国际职员除外),需提供1份每个雇员的登记表;1张雇员本人照片和1份身份证的复印件;(11)公司资金进出汇付,需提供所在银行或对外财务管理局发放并按要求填写好的所有表格。
4. 风险提示
目前,中科关系友好,但个别当地企业对中资企业有一定的戒备心理,担心与其形成竞争。中资企业应尽量避免与其正面竞争,和睦相处。历史上已形成科特迪瓦市场主要由法国人和黎巴嫩人控制的局面。他们也担心中资企业与其进行商业竞争,中资企业应尽力消除对方的这种心理,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 外国企业在科特迪瓦是否可以获得土地/林地?
1.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科特迪瓦就实行了“土地改革”,确定土地所有权属村社,劳动成果归土地使用者所有,土地一旦被开发,这块土地就可登记在开发者名下。然而,随着科特迪瓦外籍人口的增加,土地所有权的矛盾开始突出。科特迪瓦《国籍法》与《公民身份法》的相互矛盾,造成了无国籍问题的发生,导致群族之间因土地纠纷发生的暴力冲突时有发生。
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科特迪瓦《国籍法》规定,只有出生在科特迪瓦,并且父母也出生在科特迪瓦,才被承认是“真正的”科特迪瓦人。1998年的《土地法》规定,只有“真正的”科特迪瓦人才能获得土地所有权。外国企业和外国人不能获得土地所有权。但是根据科特迪瓦外国投资法的规定,外国企业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使用费用。
🔵 科特迪瓦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有何规定?
1. 许可制度
科特迪瓦在工程承包方面对外国公司和本国企业一视同仁。除了政府部门直属的一些预定项目需要取得许可证以外,一般都没有特别的许可证要求。
2. 禁止领域
科特迪瓦在工程承包方面没有特别的限制和禁止规定。
3. 招标方式
科特迪瓦政府项目由项目所属政府部门负责招标,承包商向政府部门招标委员会递交标书和所需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根据标的、企业投标价和投标企业资质等情况确定短名单,最终中标企业在短名单中选择产生。如果项目为科特迪瓦政府出资,投标资格的审核与短名单的确定由科经济和财政部和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完成;如项目使用国外资金,则投标资格和短名单由出资方和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完成。
4. 验收规定
建设过程中,如无特殊规定,施工单位需按照科特迪瓦标准进行施工。工程完毕后,业主可聘请有资质的科特迪瓦建筑事务所进行工程验收。如果是国家项目,则由大型工程局(BNETD)和有关主管部验收。
根据2019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分为部分验收、临时验收和最终验收三类。一般情况下,业主在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前必须进行全部或部分临时验收;但如遇紧急情况,可编制交接清单,经各方同意后在验收前先行交接。一旦业主接收部分工程,除因施工缺陷造成的损坏外,承包商无须再承担维修责任。在工程性质允许的情况下,只要部分完成的工程可按合同规定的用途投入使用,业主便可应承包商要求,进行部分临时验收。临时验收旨在检查并确保工程符合合同(尤其是技术条款)的全部规定。临时验收的完成标志着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到业主方面和质保期的开始,在此期间承包商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相关质保义务。质保期结束后进行最终验收。
5. 风险提示
科特迪瓦承包工程市场比较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大型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等方面都按程序进行。在承包工程时应注意:(1)投标前详细了解项目资金来源,尽量参加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提供资金项目的投标。(2)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办事。(3)正确处理与业主和监理方的关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验收、交接。(4)强化管理,树立品牌。保质、保期、安全,扩大影响,树立良好企业形象。(5)加强对当地劳务人员管理,建立沟通机制,避免劳资纠纷。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做好协商解决,尽量避免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劳动 纠纷问题。(6)科特迪瓦当地失业率较高,政府希望外资企业重点吸纳本地员工就业。中资企业应适度考虑吸纳当地劳动力,做好培训和操作管理,促进经营本土化。(7)科特迪瓦对环境保护比较重视,开展承包工程的中资企业应严格遵守当地环境保护和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避免对环境产生过大影响。(8)一些大型工程对当地社区影响较大,中资企业应做好与当地社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回应当地重大利益关切,学会与当地非政府组织和媒体打交道,及时正面宣传企业承建的工程,宣传工程对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的积极影响。
🔵 科特迪瓦对劳动者权益保护领域有何主要规定?
科特迪瓦《劳动法》规定了4种雇用合同形式:固定期限合同、不固定期限合同、按照个人绩效实行的合同和按照工作周期和工作量实行的合同:
(1)不固定期限合同,雇佣方只要不违法即可解除合同,无须知会劳动监察部门;
(2)雇佣方有权在适当时间召开会议,正式通知并通过公司代表、劳工监察员按照有关法律向相关人员解释解聘事宜;
(3)雇佣方和受雇方在协商情况下终止合同,这种终止合同的形式允许雇主或受雇方在协商后终止双方关系;
(4)在非正常情况下终止合同,应赔偿最多1年(特殊情况下18个月)的工资损失。
2015年新通过的《劳动法》,更加强调“稳定就业”和“工会自由”,新增了有关“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条款,并综合考虑了保障毕业生实习权利的有关问题。
外国人在科特迪瓦工作需取得长期居住证,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遵守各项法律,享受科特迪瓦对本国劳工同等的权益保护和法定假期。
1. 解决途径
科特迪瓦有自己的仲裁机构,即科特迪瓦仲裁法院(La Cour d’Arbitrage de Côte d’Ivoire),是由科特迪瓦工商会创立的解决国内外纠纷的非盈利机构,旨在为科特迪瓦国内外投资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当出现商务纠纷时,双方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当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解决。目前,科特迪瓦允许国际仲裁和异地仲裁,适用科特迪瓦国家法律。但是具体的仲裁途径以各项目签署的合同规定为准。为贯彻落实2016年12月出台的有关成立商业司法机关的法令,科特迪瓦经济首都阿比让市继成立商业法院之后,将设立商业上诉法院。商业上诉法院将设立5个法庭,在成立初期先开放两个,其他3个拟随上诉案件的增加逐年开放。其他城市也将逐步设立处理商业争端的司法机关。
科特迪瓦《投资法》规定:外国的自然人与法人在与科特迪瓦的自然人或法人在适用本法时所产生的纠纷或争议,可由科特迪瓦共和国法院或一仲裁庭裁决,但需具备以下条件:(1)在科特迪瓦共和国与外国当事人或自然人的本国签有投资保护协议和条约时;(2)当各方确定适用调解与仲裁程序时;(3)当在世界复兴与发展银行保护之下所制定的、并根据1965年6月26日第238号条令经科特迪瓦共和国批准的1965年3月18日关于解决国家间及其它国家公民间纠纷协议是可实施之时;(4)当当事人不具备上述协议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国籍条件时,按照国际投资纠纷调解中心董事会批准的附属机制的规定,可交由科特迪瓦共和国法院和一仲裁庭裁决的情况下;根据案情及投资纠纷协议的要求,各方对国际投资纠纷调解中心或其附属机制权能的认同源于科特迪瓦《投资法》第三章基本保证,且当事人在投资申请中明确同意之时。
♦ ICSID公约和纽约公约
科特迪瓦是《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ICSID)的缔约国,也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的成员国。
♦ 国际商事仲裁和外国法院
中国与科特迪瓦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特迪瓦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其中约定了中国投资者与科特迪瓦的争议解决可以将争议提交一方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应任何一方的请求提交给依据1965年3月18日在华盛顿签署的ICSID设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或专设仲裁庭。因此,中企在科特迪瓦投资争议可以优先考虑提交ICSID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予以解决。
此外,因科特迪瓦与中国均为《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因此,中企在签订相关合作合同时就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除了可考虑提交ICC国际商会或LCIA伦敦仲裁法庭等传统知名仲裁机构并适用相关规则外,随着近来越来越多的中企谈判地位与能力的提高,还可以将HK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CIET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SHIAC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CIA深圳国际仲裁中心等作为更有利于中企权益保护的机构被选择采纳。
2. 适用法律
科特迪瓦投资合作适用的相关法律体系主要包括《投资法》和《投资法施行条例》等。
3. 风险提示
在科特迪瓦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同时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治、局势、社会治安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利用保险、担保公司、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履约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若在缺乏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损失,建议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对于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风险损失,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同时协助信用保险机构有效追偿。
参考文章:
1.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科特迪瓦2021年版
2. 科特迪瓦投资法,http://ci.mofcom.gov.cn/aarticle/ddfg/200203/20020300008876.html